河北商贸学校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教科研工作的奖励办法
为活跃学术气氛,调动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教育研究、学术研讨的主动性,提高学校的教科研水平,特作如下具体规定:
1、在国家级刊物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(不低于1500字),每篇奖励500元;省级每篇奖励200元;市(厅)级每篇奖励100元。
2、参加部委、省教育厅组织的(通过竞标方式产生)的教材编写并正式出版发行的,主编奖励1000元,副主编500元,参编(一章以上)奖励300元。
3、参加协作编写并正式出版发行的教材,校内不承担使用任务,主编奖励500元,副主编300元,参编奖励200元。
4、参加校本教材编写任务,除正常稿酬外,主编奖励200元,副主篇及参编奖励100元。
5、承担省级科研课题并按时完成验收合格者,奖励1000元。
6、在本校组织的论文评选中,一等奖150元,二等奖100元,三等奖50元。对获奖的论文学校将积极对外推荐发表。
7、作为主教练带领学生组队参加省内外专业技能比赛者-------仅限于我校所设专业范围内的技能比赛(取团体成绩),除给予工作量补贴500元外,分别给予下列奖励:
国家级:一等奖(或1——6名)1500元;
二等奖(或7——15名)1200元;
三等奖(或16——20名)1000元。
省级: 一等奖(或1——3名)1200元;
二等奖(或4——6名)1000元;
三等奖(或7——16名)600元。
“三北”(东北、西北、华北)等协作地区、市级:
一等奖(或1——3名)400元;
二等奖(或4——5名)300元;
三等奖(或6——8名)200元。
8、教师个人参加校外各级技能比赛:
国家级:一等奖(或1——6名)1500元;
二等奖(或7——15名)1000元;
三等奖(或16——20名)600元。
省级: 一等奖(或1——3名)1000元;
二等奖(或4——6名)800元;
三等奖(或7——16名)500元。
“三北”(西北、东北、华北)等协作地区、市级:
一等奖(或1——3名)500元;
二等奖(或4——5名)400元;
三等奖(6——8名)300元。
原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,本规定由教学研导室负责解释。
二○○五年三月
根据杨校长批示意见,从2008年及以后公开发表的论文、教材、科研课题等教学成果,当事人必须提供至少一份教材、论文、课题(结题证书复印件)原件和复印件给学校,由研导室保存,否则奖励不予兑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