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北商贸学校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
全校各科室、全体师生:
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防控工作,确保全体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,结合我校实际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按照党中央和省委决策,全面动员,全面部署,把保护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,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。
二、坚持预防为主,认真落实“早发现、早报告、早隔离、早治疗”的工作要求,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,办公室、学生处、总务处、各系部要提前安排,措施落地落细,确保防控疫情工作有序开展。
三、建立健全疫情防治责任体系。学校负责人是全校防控疫情的第一责任人;各科室主要负责人是本科室(部门)防控疫情的第一责任人;班主任是本班学生防控疫情的第一责任人。认真落实学校制定的各项防控措施,责任到人。
四、各科室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,在防控疫情斗争中经受考验,深入防控疫情第一线,及时发声指导,及时掌握疫情,及时采取行动,做到守土有责、守土尽责。
五、根据上级要求,对教职工进行全面排查,逐人进行健康筛查。确定所在科室是否有1月8日以来去过武汉的人员、1月8日以来从武汉来石家庄的人员,以及与以上两类密切接触的人员,排查结果汇总上报。
六、班主任老师要加强学生的健康教育和防控知识教育。引导学生落实《河北商贸学校致全体同学的一封信》中的各项要求。班主任对学生健康情况实行“周报”制度,特别是掌握本班学生发热咳嗽等疾病以及肺结核、水痘等其他各类传染性疾病情况。由学生处牵头,各系认真抓好落实。
七、对目前正在跟岗实习的学生,各系与实习单位要积极沟通,原则上暂停实习工作,待疫情全面解除后再行研究。
八、因正值寒假,全校师生正在休假,期间应自觉做好个人防护,减少外出和流动,减少拜年、走亲访友等活动,外出佩戴口罩。切实杜绝前往湖北或武汉地区。全体师生及家属应避免到人员聚集场所集会和活动。
九、在防控疫情期间,全校师生中如有发热或咳嗽症状的,要及时到指定医院就诊,同时教职工要向科室负责人报备,学生要向班主任报备。
十、全校师生应服从学校及所辖地区相关部门的排查和管理工作。不造谣、不信谣、不传谣。网络不是法外之地,任何疫情信息都以官方发布为准。严肃工作纪律,杜绝出现工作不认真,敷衍塞责现象。上报情况及数据要求认真、及时准确,任何人不能虚报、瞒报、漏报。
十一、我校设24小时值班,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,履职尽责,做好信息报送和“零报告”。全校师生遇到特殊情况可以直接与学校值班人员联系(值班电话:87045508),学校将迅速进行响应。
十二、学校及家属院的门卫要认真值班值守。严禁校外人员进入校园散步、闲逛、玩耍、打球。强行入校门者,学校保卫人员有权制止并向公安部门报告。
2020年1月25日